最高法判例解读,退休回村定居,满足条件可重修祖宅申请宅基地建房 大家好我是在草滩追逐蝴蝶的逸者,每天给大家带来最新动态 ,内容随缘更新,每篇都掏干货;如果你觉得这些信息对生活有用,就点个关注~点点赞 不少人年轻读书、上班,把户口从农村迁到城市。等到退休之后,想回老家生活,守着祖宅养老。但很多人去村里申请翻建老房子,直接被拒绝,理由就是:你是城镇户口,不属于本村集体成员,不能翻盖房屋,更不能申请宅基地。 很多人卡在这个环节,来回跑村委会、乡镇部门,问题一直解决不了。最高法有一份经典再审判决书,案号(2020)最高法行再375号,专门针对这种情况给出裁判观点。但网上很多自媒体片面解读,直接说成所有退休人员都可以回农村随便建房,这是明显的误读。今天用大白话,把这个判例的适用条件、政策边界、实操流程和常见误区一次性讲清楚,方便打算回乡养老的人参考。 先简单说这个案子的来龙去脉。当事人吉广智,早年在外地工作,户籍迁出村子,属于城镇户籍。退休之后,他把户籍迁回原籍村里,长期在祖宅里面居住生活,祖宅就是他唯一的居住场所。后来老房子年久失修,墙体开裂,变成危房,没法继续居住。他向村委会和村民小组申请重修祖宅,还申请异地宅基地建房。 一审、二审法院简单看他曾经是城镇户口,直接驳回申请,认为非集体成员没有宅基地相关权利。案件打到最高人民法院,最高法再审之后推翻原来的判决,给出核心观点:判断能不能享有宅基地相关建房权利,不能只看户口本,要综合看实际居住情况。退休人员户籍迁回本村,长期在村里定居,依靠集体土地作为基本居住保障,和村集体形成稳定的生产生活关系。祖宅危房无法居住时,有权申请重修祖宅,经村组同意、符合规划的情况下,也可以申请宅基地异地建房 。 这里最关键一句话,这个结论不是说所有城市退休人员,想回农村建房就可以建,它有硬性门槛,少一条都不行。很多人就是忽略前提,产生误解。 第一个硬性条件:户籍要迁回本村集体经济组织。仅仅是退休之后回老家偶尔居住、户口还留在城市,不符合判例适用条件。户口必须依法迁回村子,落户在本村。只是节假日回乡小住,户口没有回迁,不能套用这个判例申请新建或者重修房屋。 第二个硬性条件:长期稳定在本村定居,祖宅是基本居住保障。不是一年回来住十天半个月,而是退休之后长期在村里生活,在本村形成稳定的生产、生活关系,这套祖宅是本人主要、唯一住房。如果城里有多套房产,只是想回老家建度假房,不符合这个裁判精神。 第三个硬性条件:房屋本身已经年久失修,存在安全隐患,不能正常居住。简单装修、翻新墙面不算。一般需要经过房屋安全鉴定,认定属于危房,无法继续居住,才有申请重修的基础。 第四个硬性条件:需要经过村民小组、村委会同意,并且符合村庄规划。就算满足前面几条,也不是个人想建就建。要提交申请,村内公示无异议,乡镇规划、自然资源部门审核,拿到审批手续之后才能动工,不能未批先建,私自施工会被认定为违建。 很多读者会把这件事,和城镇子女继承老家父母祖宅的政策混在一起,这里分开讲清楚,两者规则完全不一样。 自然资源部之前明确答复:城镇户籍子女,可以继承父母留在农村的房屋,同时按照房地一体原则,连带取得宅基地使用权,还能办理不动产登记。但是,证书上面会备注,权利人是非本村集体成员。重点来了:继承得来的农房,只能维护、简单修缮,不能大规模拆旧重建。一旦房子自然倒塌,宅基地使用权会由村集体收回,不能重新建房。 而最高法这个判例里面的当事人,是退休后把户口迁回村子、长期定居。满足全部条件之后,危房可以重修,甚至可以申请新的宅基地异地建房。这就是两者最大差别:单纯继承祖宅,户口没有迁回本村,没有长期定居,不允许拆了重建;回迁落户、长期居住、房屋成危房,才可以申请重修甚至异地建房。 还有一条政策红线,大家一定要记牢:国家明确,不允许城镇居民到农村直接购买宅基地、私下购买农房,不能借着回乡养老名义,在农村占地建房。这条底线一直没有松动。最高法这份判例,保护的是原本老家有祖宅、退休后回迁定居、有真实居住刚需的人,不是放开城里人下乡买地建房、建别墅度假。 接下来聊聊,打算回村修祖宅,完整的申请流程是什么,按步骤来,少走弯路。 第一步,确认户口是否回迁到本村。如果户口还在城市,先咨询当地派出所,确认原籍村是否可以办理户籍回迁。各地落户政策不一样,不是所有村子都可以回迁户口,要提前核实。 第二步,做房屋安全鉴定。找有资质的机构对老房子检测,出具危房鉴定报告,这是申请重修的核心材料。如果房屋还能安全居住,只是老旧,一般只能做简单维修,不能推倒重建。 第三步,向村民小组、村委会提交书面申请,附上身份证、户口本、老房子不动产权证、危房鉴定报告,写明重建或者修缮方案。村里组织村民评议,村内公示,公示没有异议,村委会盖章同意。 第四步,把材料提交到乡镇政府,自然资源、农业农村部门